鐘情

律師本該心懷正義,捍衛委任人嗎?還是台灣律師比較不一樣?請問我

那一句話汚衊破壞名聲呢


21個爆

共 7 則留言



裝呆、笨、傻我專門
要打官司坦白說:小蝦米幾乎是輸大鯨魚!再來:台灣的法律是保護加害者。怎麼說?依據刑事訴訟法:犯處三年以上之重罪或滿18歲的加害人都有權向檢察官提出要求公設律師辯護。換言之:被害人呢?拿錢出來吧!無謂公平!所以法院外的天秤已經告訴大家答案了!

鐘情
鐘情作者
可不是免費義務律師 是高價收費了二十萬律師費,我才會感嘆這就是保障百姓的司法

阿飄~~
拿錢辦事 這就是律師 判生判死 這就是金錢

阿欽
請公司調查簽名資料就知道ㄚ
鐘情
鐘情作者
謝謝您的提醒
阿欽
其實很有問題,因為現在保險公司都會把錢匯到當事人戶頭,支票也是指定人的。所以一定有證據,保險公司能用筆跡鑑定。看你們怎跟保險公司投訴而已。
鐘情
鐘情作者
資料都有,有無呈上不得而之,律師說是檢調單位的問題!總歸只有律師清楚
CopyRight © 2019-2024 爆料公社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