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門駭客網咖追不回客人賠償,
店長長達半年不處理,
直接扣員工薪水了事!
107/9/18
客人損壞螢幕,店經理確認過監視器畫面自行與客人留聯絡資料求後續賠償。
事後也未再與該班店員提起相關事情或客人聯繫資料。
108/02/28 事發當時的員工離職。
108/03/14
店長在發薪日(15日)前一天以LINE通知,因為損壞螢幕的客人聯繫不上而討不回賠償,所以當班店員需負責賠償30%金額3000元整,並且表示將報警處理,追回客人賠償後會退還。
108/03/26
當班店員告知店經理預扣工資是違法勞基法嘗試溝通,店經理表示預扣金額可以退還,但無論如何當班店員就是有責任且員工切結書上也是這麼寫。
當下該店員未直接接受退還的薪水,要求對方出示當時簽的員工切結書,店經理說過幾天聯絡後就沒下落,且當天得知根本還沒報警處理,店員當天才拿到客人聯絡資料,還責怪店員未與客人聯繫。
108/05/06 調解會店家未出席不成立。
108/05/24
店經理與店長已讀不回,打算裝死?
事隔半年才要扣員工薪資,
說要報警根本沒報警,
也從調解人那得知已過六個月,
也追不到人了,這樣不是惡意扣薪?
且與當時的同事拿到員工切結書,
根本沒有非員工損壞需員工賠償的條款,店家就是在欺騙店員有責任需賠償。
已向法扶請求幫助申請支付命令,
但因金額太低駁回。
也已向勞動局申請勞檢處理中。
雖然3000元不多,
但這麼惡意的處理方式真的傻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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