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eiichi

桃園市蘆竹區今天上午發生一起重大死亡車禍.


26歲朱姓男子酒後駕車,駕駛貨車載著女友行經大竹路288巷的一處大彎道時,撞上路邊停放的休旅車及轎車,更波及多名路旁打掃的志工,共計造成3死4重傷.


朱男向警方坦承,上工前喝了含有酒精成分的飲料提神,由邱姓女友陪同跑車,因過彎時未減速,才會失控撞上路邊車輛,而經酒測,朱的酒精濃度高達0.64毫克.


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、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


桃園地檢署晚間依朱男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「酒駕致人於死」、第276條「過失致死」罪嫌重大,且有逃亡之虞,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朱男.



111個爆

共 22 則留言



sen
0.64篇可能是喝一杯嗎? 推整罐阿達叫做提神還是安眠?

我只好將子
酒精可以提神嗎!

蔣仲典
混蛋

Hayabusa
應該直接判死,以免以後害到人

蛋蛋
台灣酒駕判太輕了,應該都判20年以上才有人會怕,不然明知喝酒不能開車,還是一樣再開,自己不要命別人要。

伍寶
媽的畜生

麟487}尼487487
明知酒駕是重罰之罪,卻還是酒駕這是故意殺人啊!

yee145
看照片就知道又是8+9

妳若安好,便是晴天
可緩刑,判2-3年 台灣法官不意外

展燁
酒駕抓不完

ABCD
曾經有個網友寫過(如果真想死,為何自己安靜的找個沒人的地方自己撞一撞死一死呢?) 我心裡的想法也一樣!

ABCD
又是酒駕,怎麼死的不是他自己阿?為何是別人死,是3條人的生命耶!其餘4人重傷到什麼層度也不知道!如果癱瘓呢?真TM的為何死的癱瘓的不是他自己?最好先鞭刑100次,再判無期徒刑不得假釋!日本跟新加玻的酒駕刑責加在一起,再做嚴厲一點,看還有誰敢酒駕!因為台灣的法律對酒駕者太溫柔,太好了!沒人在怕的,一而再的敢酒駕,冤魂一次比一次多,立委諸公們為何視而不見,沒有激急的修法?重要的人命關天的就擺在一邊,真不懂!拖一天又多了幾條生命,人命,冤死,認真的去算過沒?新聞媒體常報導也沒用,根本沒下降,照樣有很多酒駕,因為酒駕者們沒在怕的!

Joe
人渣

王小育

asi0857
台灣沒救了,酒駕案層出不窮,一再發生,司法不彰,每天新聞一直報,有下降嗎?民眾百姓出門注意,自求多福了!

AkiraHuang 86
耗酒醉!耗尤啊!系因吶!

Nikko nicco
🔥🔥🔥😡😡😡

Baobei
為啥喝酒還要開車

Y_C
真該死

艾小熊
敗類

艾綺
酒駕就該永久吊銷駕照 看了就氣😤

龍家俊
什麼是過失?喝了酒還要開車根本蓄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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