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份與3月份工作的薪資
還有在工作時被性騷擾 被亂摸
甚至強迫工作加班18小時
到現在都還要不到任何應得到的薪資與幫助
提出所有證據 資料 求助勞工局 就踢皮球給土城法院 求助政府機關 一樣又再被踢皮球回勞工局
勞工局兩手一攤繼續推卸責任.......
性騷擾被亂摸和其他被害人一起去警察局也沒有得到任何的幫助...
事發至今8個月
求助無門 非常的沮喪....
為何壞人永遠都沒事?
原來沒權沒勢的窮困單親家庭就是該死嗎?
被害者永遠得不到該得到的公平對待嗎?
非要等到鬧出人命才開始徹查事實才開始認真審理
對於台灣政府行政機關已非常心灰意冷!不再抱任何期待!
壞人永遠逍遙法外得不到該有的懲罰與報應....
實在是很鬱悶也不知道到底該怎麼辦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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