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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102 則留言
仔仔
警察來車子就會跑掉了
不會報說有人車味很重。不知道是不是在吸毒
市長在選馬桶沒空理你
無言
市長沒空啦!
🤔雙黃線超他也許會被,嘿嘿嘿
無言
機車單手騎車錄影嗎🤔
圍毆
@@
這 打電話告知警察吧
哪牌的行車記錄器真讚
Google是在外送的嗎?里程數好高噢!
扯爆
報警沒用不意外
畫面google 里程數好驚人
么受喔,畫質會不會太好,求型號...
花惹發
北爛
市長太忙沒時間處理
這很無言
直接擋下 砸車 無牌 不屬於任何人 直接砸
這個打電話說你人在現場等,讓警察直接把車子沒收銷毀就好
唉,冰山一角
每天固定停在九如民族社區郵局隔壁睡覺⋯⋯警察根本不管他⋯⋯⋯
這年頭瘋子真多啊
沒車牌報警沒用 太扯了……
他是在夢遊嗎
這個也能扯政治 腦子真的是好棒棒
第一次你報警是對的,但第二次你要做的不是報警,而是投訴警察吃案,再有第三次就連同公文(投訴都會回公文)一起來這裡爆料
警察看到應該整台就會被吊走了
烏龜車
扯爆了
報警 然後說 “疑似有毒品味道”
這什麼牌的記錄器?好清晰喔!
好扯
誇張
大家都好有耐心喔 😅
傻眼⋯⋯
我也看過這台
路隊長
誇張
真瞎
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
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其行駛:
一、未領用牌照行駛。
二、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,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、
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。
三、使用偽造、變造或矇領之牌照。
四、使用吊銷、註銷之牌照。
五、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。
六、牌照吊扣期間行駛。
七、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。
八、牌照業經繳銷、報停、吊銷、註銷,無牌照仍行駛。
九、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。
十、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,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。
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,及第二款、第九
款之車輛並沒入之;第三款、第四款之牌照扣繳之;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
照吊銷之。
第一項第四款、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,並通知汽車所有人
限期領回之。
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、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,依第一
項規定處罰,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。
...……………….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無車牌就不能上路了,直接跟車叫警察來開單順便拖車。
高雄放韓假了
誇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