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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長期製造噪音擾鄰,大樓女主委勸導還被暴力痛毆,大樓區分所有權人全數通過盼驅離卻遭法院駁回

      

上弦洪 在 爆料公社 發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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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3個爆

共 93 則留言



旎旎
我看過新聞報導事實並非如此,女主委很會提吿,大樓住戶有一半都被他吿過,有住戶跳出來說蔡伯伯是冤枉的⋯⋯怎麼在這都不一樣了⋯⋯

鄭宇
新聞報導好像不是這樣喔?一人之詞別亂帶風向

湯姆屎蜜屎
不意外,太陽花滋事份子都可以受到國賠了,這種擾鄰的廢物能逍遙法外,也就可以理解,反正冥進洞的人權也是保護畜牲的。

阿紫

Rain
千萬買房億萬買鄰

天平
該社區没有男的嗎? 是他媽的死光了還是如何?

梓官亂捶剪刀
隨身帶瓶辣椒水

冽楓
惡鄰條款只要沒照步驟,法官是不會判驅離的,案例很多,有這種鄰居很麻煩

后
無言了

超級醜洛基
台灣法律不意外

安靜
很誇張,遇見這樣的惡鄰居真的很無奈

陳小刀。
應該汰換不適任法官吧

呂優格
困擾

甄動脈
扯欸

siaoseven
這是什麼法院阿

紅海獅
這就是所謂的累犯罪刑加重是違憲的錯誤觀念,真的要改善的,是台灣法官觀念機制,並沒有與時俱進,只是一昧的想著人心全是善良的,全都可以教化的 有些人會做壞事就是會做,而且還是天生的,在怎麼教化給他機會也都沒有用

J

阿曼尼
如果主委有折凳就都沒問題了…

Ray
對這種噪音擾人的真的很無奈,除了默默承受或搬到其他地方外,也別無他法了

超大杏鮑菇
😰

奇異果
少數服從多數

無臉
過份

Daniel
遇到惡鄰居或是檢舉魔人,真的很困擾呢

費爾德克里斯
如果是臨時表決的當然沒用

菇摸您
@@

大同爽吃李子
法律阿

yu

邊緣人
微罪免罰?

Kenny
唉,法律何時可以保障人民呢

一指傾城
臺灣真的好自由

Flower

Duck bubi
只敢欺負弱小的渣老頭

啊詰
跨張

阿儒
誇張

雲鸛
依公寓大廈管理法,要構成強制出讓的條件,是要以管委會名義告訴該住戶,經法院認定判決該住戶敗訴並罰鍰後,仍不改善續犯者,續後判決才可能判強制出讓。……是個折騰啊~😵 另個就是情節重大者……但這個就要法官自由心證吧……😑

EmilyAi

長孫榴槤

小明鄭
一個人出來被打,二個人出來被打,十個二十個人出來還會怕被打,社區住戶大家怕惹事,只敢簽名不敢團結

輕晨
誇張

呂優格
唉唉

阿美
鬼島有恐龍出沒 有清道夫確無法將垃圾清除,悲哀啊!

公孫深海魚
已經算慣犯了還輕判,真是無言

陳小源
渣老人家,沒碰到壞人教訓。😠😠😠

鍾離檸檬
只有扯

公良海馬
誇張

tt 靚靚
法律越來越扯

長孫榴槤
傻眼了🙄

汐止快揍柿子
沒語音沒真相只有個人講個人 打人是不對,但是調解有問題

justin8223
因為嫌犯揚言驅離後要搬去跟法官當鄰居

Prosecutor
只是沒遇到壞人而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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