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侵案被判刑確定的惡狼孫國晃,因害怕坐牢而殺害網友張姓博士生當替死鬼,故布疑陣成自己畏罪自殺;法院歷審曾4度將他判處死刑,更三審、更四審都改判無期徒刑,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,孫國晃確定逃死。
2010年10月間,海軍退役的孫國晃因性侵害案,被判刑8年6月確定,他為了逃避入監執行,誘騙網路認識3週的某大學博士生張志添,約至高雄市興楠路的汽車旅館殺害,再載往清水巖唐榮墳墓空地,潑汽油焚屍。
孫國晃為了故布疑陣,將裝了自己皮夾、健保卡、遺書等物的背包留在焚屍現場,試圖誤導檢警辦案;返回旅館後,侵占、冒用張姓博士的證件,冒名申請補發健保卡、身分證,打算借屍還魂,宛如電影「天才雷普利」翻版。
但檢方相驗遺體,比對死者指紋和DNA,結果都與「死者」孫國晃的樣本不符,追查出死者竟是張姓博士生,循線逮捕孫國晃歸案送辦。
最高法院今認定,更四審已詳細說明事實與證據理由,孫坦承的供述與事實相符,之後翻供的枝節爭辯,法院也已逐一說明不採信的理由,認定孫男殺人手段兇殘,造成死者家屬難以彌補的傷痛,至今未實質賠償,但考量他多次坦認犯行,並以言詞和書面表達道歉與願意賠償之意,「認非無悔過之心」,參酌孫國晃已經在看守所輔導教育、治療課程迄今,更四審因而量處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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