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 shu

新加坡

中央緝毒局(CNB)週二(1月14日)逮捕了4名涉嫌毒品的犯罪者.


一名72歲的無國籍男子,該嫌疑人被發現與845克海洛因,32克冰毒以及5,350新元的現金。


一名55歲外國婦女,88克海洛因以及各種毒品用具。 


兩名馬來西亞籍,一名26歲的男子和一名24歲的女子,422克海洛因。 


根據新加坡法律:濫用藥物法案規定:任何人如果被發現大量攜帶毒品,都會被自動推定為販毒。


若攜帶超過15克的海洛因,或30克古柯鹼,500克大麻或1200克鴉片,則會處死刑.

刑法方式:絞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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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5 則留言



落淚的祝福

無敵鬧象
毒品真的不能碰,不管是自己用還是販賣,真的很慘

人在做 天在看

文翊
👍

abc
ㄜ⋯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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