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月19日這些人已回來林內在茂興橋上三男一女對我施打上烤,一路押了五百公尺回到住處,前前後後一小時半,才來了一位女警,會不會太扯了,, 也太不公平了吧?如今這回他們是回到你們所裡做筆綠,做完直接來家裡,各位鄉親,父老雲林縣難到就是這種生態,顛倒是非,而連警查明明事實已在眼前,也會當沒看見,請問一下公平嗎?還是這天我要煮好飯開門請這些人來吃飯,才對,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