鳳山在牛調埔的一間麵攤

超不爽。之前買了4-5碗麵跟湯,跟他們要碗。不用錢。

今天想說買一個餛飩湯來喝。只買一碗跟他們要碗竟然要跟我多收5元。我還是給他。就當施捨給乞丐。其實這不是5元的問題。是感覺的問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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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9 則留言



揭開黑暗面
麻煩看清楚。我是說。做生意不用兩套標準。 我很贊成(使用者付費),但不爽是,商家兩套標準。麻煩看清楚在留言。

martin1102
。。。這算啥事呢。。沒附碗就沒附 。。麵攤沒一定要附碗吧。。
揭開黑暗面
麻煩看清楚。我是覺得做生意不需要兩套標準。 消費多就不收碗的錢 消費少就收碗的錢 生意人有需要這樣嗎? 如果不管消費多少都要錢。我覺得應該的。因為碗也是要錢去買。我們消費者要碗給錢應該的

超會搭涼丟咖
不爽買了

軒轅荔枝
惡性循環,當小吃店老闆開始到處摳門時,食材品質應該也是不保了!

超屌俠
哇擦

闕水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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